水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精髓,是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2020年1月,鄂竟平部长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强调,突出文化引领,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着力推进水文化建设,充分发掘和弘扬黄河、大运河等江河水文化,宣传治水历史名人,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同年3月,鄂竟平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节水优先 建设幸福河湖》,提出要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相统一的江河治理保护目标,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与发展,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时代要求,是践行中央新时代治水思路和水利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目前,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法规制度还存在空白、“家底”尚未摸清、分级分类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缺乏、挖掘修复保护没有正常资金渠道、国家乃至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体制机制支撑尚不完善等,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诸多“短板”,影响了水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利用。开展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立法前期研究,为进一步推进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有序开展、加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文化支撑尤为重要、非常必要。为此,北京清博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立法前期研究,为规范水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与利用管理、进一步推进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立法进程、加快新时代先进水文化建设提供顶层设计和支撑。
4月,撰写完成工作大纲并经委托方认可;5月,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6月~7月,撰写完成研究报告初稿和《国家水文化遗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8月~9月,邀请多名专家对研究报告和《办法》进行咨询,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研究报告和《办法》(咨询稿)。研究报告概述了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分析了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立法的必要性,研究提出了立法的总体思路,并从内涵界定与分类、管理机构与职责、管理内容与路径等方面,剖析了立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得到了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学会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指导,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和水平所限,研究成果尚存在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