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分析幸福河之幸福基本属性的基础上,从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通用指标和个性化指标、物质幸福指标和精神幸福指标三个方面,探讨了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一时间,国内学术界“幸福河(湖)”研究兴起,涉及“幸福河”的内涵、指标体系、建设路径等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这些研究为我们深刻理解“幸福河”要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为幸福河建设抛砖。
1对幸福河之幸福基本属性的认识
幸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经济学将幸福视为对物质需要的满足和物质财富的拥有,而心理学则认为幸福是一种认识感受,精神分析学认为幸福感就是人生中的本能满足,社会学视角下的幸福感就是人们根据所内化的社会规范对自己生活质量的整体性和肯定性的评估,是人们在对自己生活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基础上而产生的积极性情感 。作家毕淑敏对幸福下了一个定义,即幸福是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
无论哪种阐述,幸福首先是一种感受,是当合理需要得到有效满足时在心理上产生的一种愉悦的感受、积极的情感。而幸福河就是能够满足人类对用水的需要(物质需求)和水流衍生物的文化审美需要(精神需求),在物质和精神方面为人类造福的河流,其具有以下基本属性。
1.1主观性和客观性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幸福的主体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世界中具体的鲜活的人,其思维、意识、情感离不开外在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关系。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既离不开社会的客观条件,又离不开个人的主观认识和感受,因此既不是纯客观的,也不是纯主观的。就幸福的形式来说是主观的,是主观的心理体验,而就幸福的本性来说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说幸福感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而幸福河之幸福,既是对河流所处状态或造福人类的客观条件的一种事实判断,也是人们对于河流带给人们的主观感知和幸福(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这种判断,不同主体受所处时代与背景、地位与能力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换句话说,幸福河造福于人类及其程度是客观的,而人们感知的幸福则是主观的,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并根据人们主观意识产生的。
1.2绝对性和相对性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对幸福的追求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人的认知因受外在客观环境的限制,对于自身需要的意识具有局限性,因此幸福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幸福河为人类造福是绝对的,而人类感受河流带来的幸福也是绝对的,但造福的程度具有相对性,同时人们的心理感受以客观世界中的对象物为参照,带给个体的幸福感也是相对的,且与他人比、与过去比、与周边比的比较体验本身就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一方面取决于幸福河客体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幸福河主体的差异性。
作为幸福河客体的河流,满足了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人类造福是绝对的。而每条河流因人为开发状态、流量丰枯、受人类活动影响,以及历史人文等的不同而造福于人的程度、特点不同;即便同一条河流,不同时空造福于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而作为幸福河主体——滨水而居、靠一方水土养育的人们,也因地域性、生活习俗、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印迹等不同感受河流带来的幸福感也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特别是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文化差异大,东西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河流满足各地各流域的需要及其程度更具有差异性。
1.3物质性和精神性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幸福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物质幸福源于人类对自然界基本物质(如水等)和劳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的需要,精神幸福是满足人的精神世界的需要。其中物质幸福是前提、是基础,而精神幸福反过来又是物质幸福的动力,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而幸福河之幸福,也是一个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相统一的概念。
水是生命之源,自古以来,河流中流动的水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基本物质保障,奠定了物质幸福的基础。同时人类又将河流作为超自然精神的神秘化身,在征服被征服中,将其神圣、庄严与神秘流入人类的历史、文学、神话甚至宗教,成为人们精神享受的宝库。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在自然物质上供养了华夏祖先,在文明形态上因治水活动而积淀、进化了华夏文明,孕育出特有的河流文化。祖祖辈辈探索出的治水经验,通过在器物上、碑刻上、典籍中或点滴或成篇的记录,形成了黄河流域具有浓郁流域地域特色的水文化。同时,由此衍生出独特的习俗、歌舞、绘画及其他相关艺术形态。这些河流文化、水文化、先进文化在愉悦身心、丰富精神方面给人类带来无限的精神享受,而这些文化反过来又促进河流治理,丰富人们的物质幸福。
2对幸福河评价指标的认识
鉴于幸福河之幸福具有上述基本属性,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也应相应地反映这些基本特征,从而建立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相结合、通用指标和个性化指标相结合、物质幸福指标和精神幸福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
2.1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
对幸福河的评价,本质上是主观评价,但主观评价须基于某种客观事实。因此,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上,应引入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既可通过两类指标的互补,弥补客观指标欠缺的内容,又可以通过两类指标的互相佐证,来验证评价的准确性。
客观指标是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反映,幸福河评价的客观指标,既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幸福河建设指标,也包括幸福河幸福主体参与用水管水节水护水赏水,以及对河流相关感受的指标。
主观指标是指凭人们的感受评价确定的指标,有些是不可能或难以直接度量、计数取值的指标。而幸福河评价的主观指标,既包括客观指标难以衡量的,也包括因人而异、千差万别的对河流满足其各种需要的主观感受,如亲水便捷度、水环境满意度等。
尽管基于客观指标的评价更能体现所谓客观性,但作为幸福河的享用者,对自己现在及今后的需要,以及需要的满足程度最为了解,对幸福程度的评价更接地气。况且,主观指标因其反映的不是个别人而是一个群体的人的主观感受,因此也有其客观的一面,对客观指标能起到验证的作用。如对河流水环境(水质)的评价,客观指标可以通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等指标体现,而主观指标则可通过民众对水质的触觉、嗅觉等得出水质的变化,从“水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水生态宜居满意度”等得出对水环境水生态的亲身感受,从而验证客观指标的准确性。
2.2通用指标和个性化指标
正因幸福河主客体各自具有差异性,幸福河造福于人以及人类感知的幸福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幸福的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因此评价幸福河的指标也不应是唯一的。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幸福感问题的相对性;各地水资源禀赋、河流开发利用状况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幸福河评价指标的非单一性。而单一量化模式无法真正揭示幸福河的社会性、地方性与感性化的特征,很可能会忽略幸福河评价复杂的社会性和相对性。换句话说,不能用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标准来评价幸福河。
通常,幸福河造福的是流域内的人民,江河之所以成为幸福河,是服务于本流域或邻近区域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人民生产生活、安居乐业等带来便利。人们对河流普遍的需求是绝对的,在某些程度上具有一致的,这就决定幸福河评价的指标有很多是可以通用的。
如前所述,河流与河流特点各异,为人类造福的程度具有相对性,幸福河主体的需求也有差异。流量小、水量少的河流,对河流的需求更多的是够不够用,而对于饱受洪涝灾害的人民最大的希望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无洪灾之虞。即便是一个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历史传承不同,对幸福河的需求、要求也不同。如上游对来水的需求,下游对水质的需求等,条件不同、需求不同,评价指标及其权重也就略有不同,因此需要反映流域特点、区域特点的个性化指标。
2.3精神幸福指标和物质幸福指标
鉴于幸福河之幸福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物质幸福是精神幸福的基础,但精神幸福并非与物质幸福成正比,因此,幸福河评价指标应包括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两方面。
幸福河带来的精神幸福,不只是江河安澜、衣食无忧的安全感;不只是生物多样性提高、居住环境改善,以及泛舟水上、垂钓滨岸等康乐功能提升带来的愉悦感,更不只是物质生活极大满足带来的精神上的获得感,同时还是水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带来的文化认同感,是全民水素养提升带来的环保意识提升、在爱水护水惜水活动中获得的满足感,更是水行业制度建设提升带来的用水公平、用水秩序良好、水事纠纷减少带来的幸福感。在指标设置上,可以有“流域文化体现度”等河流文化认同感的指标、“节水爱水护水惜水活动参与意愿与参与度”自我实现的满足感的指标、“水事纠纷调解满意度”等幸福感指标,以及“水边利用便捷度”等愉悦感指标。
物质幸福的评价指标是幸福河评价指标的主体。幸福河之精神幸福需要物质做基础,任何脱离物质的精神幸福都是不存在的。水的安全感需要诸多水利工程做支撑,文化认同感需要水文化的物质和非物质传承、水文化宣传展示载体建设,全民水素养的提升也需要水知识的普及等。
3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考
鄂竟平部长就幸福河建设明确提出了“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为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思路和基本遵循。国内学者也从不同视角适时提出了“四河准则” “六河要求” “6个准则层” 等,丰富了幸福河的内涵,拓宽了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以下笔者就幸福河之幸福基本属性和幸福河评价指标的认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是幸福河评价的客体
对幸福河的评价并非是只是对幸福河建设的评价,因此幸福河的评价指标不仅应该包括对河流管理者幸福河建设情况的评价,也应包括对全社会用水节水意识、行为、技术等的评价,还应包括普通百姓对河流带来的幸福感的评价。其中,前者以客观指标为主;后者是对包括全社会在内的幸福河主体的幸福感受的评价,以主观指标为主。
二是关于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评价指标体系由维度指标、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3个层次构成。其中,维度指标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运行安全之河、持续供水之河、生态健康之河、环境良好之河、和谐发展之河、文化传承之河”。
河流管理者的幸福河建设贯穿于所有6个维度,但以前4个为主。当然幸福河建设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但以“和谐发展之河”和“文化传承之河”为主。
三是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反映各维度的主要评价内容。运行安全之河主要从防洪安全、水利工程安全、突发水事件处置安全3个方面,满足人们的安全需求;持续供水之河是河流的根本功能,主要从水量的角度满足现状和未来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生态健康之河主要从河流和岸边2个角度,满足河流生命延续需求;环境良好之河主要从水质的角度,满足经济、社会、审美,以及人类健康等对良好水质的需求;和谐发展之河主要从全社会维系流域和谐和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满足公平、效率、经济、技术、便捷等管好水、用好水的需求;文化传承之河主要从与河流相关的“物质(物态)文化、观念(理念)文化、制度(管理)文化和行为文化”等角度,满足与河流相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需要。
四是具体指标
具体指标是评价幸福河实际评价采用的指标,应包括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通用指标和个性化指标、物质幸福指标和精神幸福指标。以基本指标中的防洪安全为例,客观指标可设置因洪死亡率(负向指标)、因洪损失率(负向指标)、防洪安全度、防洪标准达标率等对幸福河建设情况的评价指标;主观指标可以设置“洪水恐惧度”(负向指标)或“水灾安全感”等。再以和谐发展之河为例,水资源管理的客观指标可选取“水基尼系数”体现公平度,选取“亲水设施完善率”体现河流利用的便捷性等,主观指标可选取“用水是否公平”“河流设施使用是否便捷”等,反映居民的公平感和满足感,这同时也是精神幸福的指标。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幸福感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需要更多的通过与过去体验相比等比较体验中获得,在指标设计上,除应设置现状评价指标,还应设置体现向好发展的指标,如“防洪安全提升度”等。
另外,上述探讨的具体指标均为通用指标,各地各流域还需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指标并逐渐补充完善。同时,通用指标在各河流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也应不同,可考虑根据水量丰枯、水质优劣等将河流分成几大类,不同类型河流适用不同的权重。而权重的确定,可通过基于指数标度的层次分析法来确定。
4相关建议
4.1跳出水利,多学科、全社会参与
幸福河建设,特别是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多学科的,涉及社会学、心理学等,因此,不能仅以水论水、以河论河,把对水利工作的评价指标作为幸福河的评价指标,而应以社会学、心理学、水利等三维视角加以考量、设计,多部门协作构建指标体系,并审视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由于幸福河评价更多的是对群众心理感受的把握,与百姓的亲身体验密切衔接,并将老百姓满不满意、老百姓答不答应、老百姓幸不幸福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来设计评价指标,这为水利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
4.2加强相关研究并出台指导性意见
鉴于幸福河概念的博大精深,且目前国内研究尚属起步阶段,对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为此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研究,为尽早出台国家指导幸福河建设的实施意见提供理论依据、先进理念、目标方向、方法措施和标准规范。
为了引导各流域幸福河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不同类型的河流出台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意见或规范标准,包括通用指标、权重、评分标准等,河流类型划分可按防洪风险高低、水量丰枯、水质优劣等进行,通用指标按河流类别进行差别化评价,并分别设置类别指标和差别权重,不同类别河流适用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而各流域根据国家出台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地的特性、特色,再细化各自的个性化指标,尽管数量可不多、权重可不高,但应将其最具特色的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以突出其特性。
4.3定期评估指标体系
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体系,而是需要根据国情水情河情不断地进行完善,需要地根据人民群众对幸福的追求和对幸福河的要求不断地进行调整。为此需要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期的评估,并开展公众需要调查,这本身不仅是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又是对幸福河建设工作的检验,通过对各项指标达标程度的检查、评估,查找问题和短板,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幸福河建设;同时更是检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好家园向往的试金石,了解掌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不断逼近群众的真实感受,争取使评价结果和群众的主观感受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吻合,缩小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与老百姓需要之间的差距来缩小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之间的差距。
参考文献
[1]陈茂山、王建平、乔根平,关于“幸福河”内涵及评价指标体系的认识与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20(1):3-5.
[2]左其亭、郝明辉、马军霞、陶洁,幸福河的概念、内涵及判断准则[J],人民黄河,2020(1):1-5.
[3]李先明,幸福河的文化内涵及其启示[J],中国水利,2020(11):55-59.
[4]杜晨、何君、张游,建设“幸福河”有关问题的探讨——以洙赵新河为例[J],中国水利,2020(8):21-23.
[5]罗小云,让幸福河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J],中国水利,2020(6):23-25.
[6]刘中一,社会学视角下的幸福感:内涵、产生机制与影响因素[J],学习论坛,2016,32(1):69-72.
文章已发表于《适应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要求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论文集》,长江出版社2021年版。